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已通过的考试科目成绩有效。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科目二和科目三一共可以考10次,也就是说,科目二和科目三有5次考试机会,每次考试可以重考一次。如果两次测试都失败,则视为失败,需要重新预约十天后的测试。科目二、科目三中任何一门被预约5次以上,将无法再次预约考试,已通过的考试科目全部作废,需要重新报名考试。
科目二考试主要难在对车速、点位的掌握。在考试中,一定要掌握好离合器,考前要找准离合器的半联动状态,保持平稳的心态、注意细节。在考试时,不要过于紧张,以免出现操作失误。
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应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否则,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将判定考试不合格。因此,在考试前一定要确保自己能够按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