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科目一没有时间限制,但科一考试通过后,需要在三年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所考内容将作废,需要重新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需要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否则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两者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每个科目考试有一次机会,如果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将终止,申请人需要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应在十日后预约。如果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将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如果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