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驾驶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填写完整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 由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4. 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如果是委托代理办理,则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署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还需要提交接受教育的凭证。
审验驾驶证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应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身体条件情况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等。
对于持有特定类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如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还有额外的要求,如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时,还需要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审验过程中,如果发现驾驶人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等情况,将不予通过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