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新国标电动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也不得超过55kg。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第四章第一条,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 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应超过25 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 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 kg;
5. 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 V;
6.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 W。
这些要求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和稳定性。同时,新国标电动车的速度和质量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可靠的骑行体验。因此,我们建议购买新国标电动车的消费者,一定要注意车辆是否符合以上要求,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