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周期是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年限来确定的。营运载客汽车在5年以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5年的则每6个月进行一次检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10年以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10年的则每6个月进行一次检验;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6年以内每2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6年的则每年进行一次检验,超过15年的则每6个月进行一次检验。摩托车在4年以内每2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4年的则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以上检验周期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和摩托车的检验周期进行了调整优化。
对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于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