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如果行驶速度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将被扣除3分。根据法规,高速公路的最低时速限制是60千米每小时,而最高时速则不得超过120公里。只有在这个速度范围内行驶,才能确保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低于高速公路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是一项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将被记3分。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还将面临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确保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车道的行驶速度。小型载客汽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的时速则不得超过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80公里。同时,如果同方向有2条车道,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应为每小时100公里;若有3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当然,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应以道路限速标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