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速度有着严格的限制。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摩托车驾驶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此外,该条例还明确规定了其他车辆的行驶速度。例如,小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则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对于高速公路的车道行驶速度,条例也有明确规定。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这些规定确保了车辆能够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减少了交通拥堵和事故的风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载人。这是为了保护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