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车道直行会被扣3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以下情况下将被记3分:
1. 驾驶非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20%以上未达到50%;
2. 驾驶非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20%以上未达到50%;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4.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
5. 驾驶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6.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7. 驾驶载货汽车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的30%以上未达到50%,或违反规定载客;
8. 驾驶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9.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
10.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
11. 驾驶校车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12.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