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安全带相关处罚如下:
一、驾驶员不系安全带
1.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3.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二、副驾驶不系安全带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驾驶员和副驾驶都需要系好安全带以确保行车安全。如果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将会受到罚款20元的处罚。因此,我们强烈建议乘客在行驶过程中始终保持安全带系好,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