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是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收缴该车辆,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打击。违法所得将被没收,并处以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同时,该机动车也将依照法律规定被强制报废。
那么,什么样的机动车会被强制报废呢?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注册的机动车在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尾气排放或噪声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在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情况下,都应当被强制报废。车辆所有人需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证件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也有所不同,例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而大型出租客运汽车则可使用12年。其他类型的机动车,如租赁载客汽车、教练载客汽车、公交客运汽车等,也有各自的使用年限规定。对于某些类型的车辆,如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等,则没有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的使用年限起始日期通常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如果车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那么使用年限的起始日期将按照出厂日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