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带人新规定:
1、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这是最为常见的载人标准。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载人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然而,在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乘坐人员同样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以确保安全。
2、在福建宁德、江苏等地,电动车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在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城区原则上不能载人,但如果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在其他道路上,电动自行车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电动自行车载人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此外,非机动车上路还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人员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自行车的人员必须年满12周岁;不得醉酒驾驶;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