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车突然停车时,后车追尾事故一般情况下后车会负全部责任。虽然交通法并没有规定汽车在行驶期间不能急刹车,但是前车和后车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追尾事故一般有三种情况:
1. 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 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如果前车是正常驾驶的情况,后面的车因为车速过快、精神不集中等原因,造成追尾事故的,责任由后者负。
以下这些情况后车追尾,需要前车负全责:
1. 如果前车有出现掉头的行为,从而引起后车追尾事故,这种情况需要前车负全责或者承担部分责任。
2. 前车在等待红绿灯的过程中,突然有溜车的现象,从而引起后车追尾,或者是由于前车存在倒车的行为造成追尾事故,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前车承担全部责任。
3. 如果道路处于非常拥挤的状态,旁边车道内的车辆,直接加塞到前面,从而引起后车有追尾事故,这样前车也需要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