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上坡时,当快要到达坡道顶端时,应适当减速,并按喇叭鸣笛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此外,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进行示意。在行驶至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超车或遇到紧急情况时,也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其他道路使用者。
关于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在遇到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减速靠右行驶,并与行人、其他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如果有障碍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如果障碍物的一方已进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进入,那么有障碍物的一方应先行。在狭窄的坡路行驶时,上坡的一方优先通过,但如果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还未上坡,下坡的一方应优先通过。此外,在狭窄的山路行驶时,不靠近山体的一方优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