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贴条会有罚款,但是没有滞纳金。如果当事人未能在十五天内缴纳罚款,才会产生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在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天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于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如果没有异议,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如果没有该收据,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违章停车贴条没有滞纳金,只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即可避免滞纳金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