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时应该让直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先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倒车。同时,不允许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中,对于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机动车应当按照以下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而在第五十二条中,对于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机动车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