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驾驶证不幸遗失,您可以选择前往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任何车辆管理所进行补发申请。在申请时,您需要准备并提交一份完整的申请表,同时附上您的身份证明以及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补办驾驶证的具体步骤如下:
1. 准备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三张1寸白底免冠照片(分别用于体检表、申请表和新驾照)。如果您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 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先排队取号,领取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贴好照片后按提示完成表格填写。
3. 等待叫号并到指定柜台办理手续,完成后在制证处交纳工本费。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只要您的申请信息齐全且符合规定,车辆管理所会在一个工作日内为您补发新的驾驶证。请注意,补领新证后原驾驶证将自动作废,不可再使用。另外,若您的驾驶证处于被依法扣押、扣留或暂扣期间,您将无法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