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拿到驾驶证之后,就可以立即开车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一年的实习期中,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需要由持有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并且需要在车后粘贴实习标志。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六条规定,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此外,根据第七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也不得牵引挂车。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需要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但是,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需要注意的是,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