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电动车和电瓶车在过十字路口时需要注意以下规则:首先,要记住红灯停、绿灯行。当非机动车(如自行车、电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则:1、转弯的非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2、遇到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3、向左转弯时,应该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即“十”字,中心圆圈的右边绕进左转弯车道;4、遇到停止信号时,应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如果没有停止线,则停在路口以外;5、向右转弯时,如果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可以在本车道内通行,否则应依次等候。当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同样需要遵守上述规则。此外,需要遵守以下规则:1、遵守上述交通规则;2、如果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应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3、如果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应在路口外慢行或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应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如果道路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应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在道路两侧通行。如果车道被占用或行驶受阻,非机动车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但应尽快驶回非机动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