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以上的车辆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不同类型的机动车有不同的检验周期。营运载客汽车在5年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5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一次。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10年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10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一次。此外,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
近年来,我国对机动车检验制度进行了改革,以优化车检服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的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的检验周期得到了优化。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同样,摩托车的检验周期也得到了调整。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调整后的检验周期使得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