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电子驾驶证的驾驶者,并不被视为未携带驾驶证。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在法律效力上是等同的,当交警进行驾照查验时,驾驶者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对于已经出示电子驾驶证的驾驶者,不再需要额外查验纸质驾驶证,交警也不能以未携带纸质驾驶证为由对其进行处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电子驾驶证尚未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某些地区可能还未实行电子驾驶证制度,因此在这些地区驾驶时,驾驶者仍需随身携带纸质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在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驾驶者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电子版的机动车驾驶证。这一规定进一步确认了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