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的驾驶证为车辆扣分是不被允许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记分,并为此支付经济利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此进行严厉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对支付的经济利益处以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还会对原有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此外,对于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样会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对违法所得处以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会依法撤销原有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组织他人实施上述行为以获取经济利益的情况,处罚将更为严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法所得处以五倍以下的罚款,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十万元。如果行为过程中存在扰乱单位秩序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况,还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