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订车时写下的名字通常被视为车主的初步认定,但这并非绝对。订车协议上的名字,以及车管所的登记名字,在一般情况下都被看作是车主。然而,与房产登记不同,车管所的登记并不完全决定车主身份。如果其他人能提供充分的购车出资证明,那么车主身份就有可能发生变化。这意味着,即使车辆在某人名下登记,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购车款项是由另一人支付,那么车主可能就是这位实际出资人。
在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交一系列证明和凭证,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等。这些文件共同构成了确定车主身份的重要依据。因此,虽然订车时写下的名字对车主身份的认定有一定影响,但并非决定性因素,实际车主的确定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