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简称“辽”,管辖14个地级市。
车牌号分别是:1、辽A,沈阳市;2、辽B,大连市;3、辽C,鞍山市;4、辽D,抚顺市;5、辽E,本溪市;6、辽F,丹东市;7、辽G,锦州市;8、辽H,营口市;9、辽J,阜新市;10、辽K,辽阳市;11、辽L,盘锦市;12、辽M,铁岭市;13、辽N,朝阳市;14、辽P,葫芦岛市。
1995年,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核发了“O”牌,作为公安机关专用的民用号牌,具有道路优先通行等特权。但后因滥用,于2014年左右全国大部分取消了“O”牌。
辽宁省的车牌号可以在其他省份使用。机动车号牌是全国通用的,但在其他省份使用时,需要遵守当地的交通法律法规。如果出现交通违法行为,需要第一时间处理,避免违章出现累积,一次性处理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