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电动车车牌丢失,需要及时前往派出所报警。补办电动车车牌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到原报牌点办理,另一种是去交警局车管所、交警大队的车管窗口补办。补办电动车车牌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
1. 电动自行车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要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如果办理补牌业务,还需要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原件。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如果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领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