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取消暂住证上牌的政策,适用于二手车的登记。根据新规要求,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在12个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规定,申请注册登记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对于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需要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