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4月10日零时起,武汉市正式废除了早前于2023年1月10日颁布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武政规〔2023〕2号)中关于城市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条款。
此外,同期也恢复了之前暂停的市内公共汽车及电车客运服务。据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阐述,此项决策是基于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考量,旨在进一步优化城市的交通布局,提高道路的安全性和通行流畅度,从而为广大市民的出行提供更大的便利。
为确保摩托车在解禁后的规范行驶和道路的整体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对摩托车通行的监管力度,力保道路交通的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