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外部凸出物是车辆设计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来说,外部凸出物的设计对其外观、安全性和性能都有重要影响。在国内外,对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外部凸出物的设计标准也有不同的规定。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外部凸出物(GB20074-2006)》是中国国家标准,与欧洲共同体1997年6月17日生效的97/24/EC(第三章)《两轮和三轮机动车辆的外部凸出物》存在一些差异。其中,取消了车辆型式的定义、申请认证的文件、认证证书的内容等有关车型认证的内容。此外,附录A和附录B都是规范性附录。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外部凸出物的设计要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范围: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外部凸出物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确保其安全性和性能。
2.规范性引用文件: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外部凸出物设计需要遵循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如GB20074-2006标准和97/24/EC标准。
3.术语和定义: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外部凸出物的设计需要使用正确的术语和定义,以确保设计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要求: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外部凸出物需要满足一定的设计要求,如安全性、稳定性等。
附录A(规范性附录)规定了无驾驶室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外部凸出物要求,而附录B(规范性附录)则规定了有驾驶室的载货三轮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的外部凸出物要求。
总之,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外部凸出物的设计需要考虑到安全、性能和外观等多个方面,同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对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外部凸出物的设计,需要根据不同的车型和使用环境进行具体的考虑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