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电动三轮、四轮车有两类车禁止上路,多地已明确。
在9月份,很多地区的电动车管理规定已经明确。关于电动车、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的相关规定也逐渐清晰。以下是9月起实施的电动车新规,车主需了解以避免被罚款。
两轮电动车的相关新规
作为电动车的代表,两轮电动车是目前存量最多的电动车类型,因此相关消息也最多。从9月份开始,主要涉及到电动车的停放、充电、超标车淘汰等方面。
福建省规定,从9月1日起,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将被罚款,最高可达5000元。车主不能在楼道里充电,也不能出现拉线充电等行为。违规行为会受到罚款1000-5000元的处罚。
北京也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进行了规范,新规定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对于违规行为,经营单位和个人会被罚款1000元至10000元不等,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会被罚款100-500元。
广西南宁规定,从9月1日起,“大绿牌”的电动车将禁止上路行驶,违规上路将受到罚款的处罚。
三、四轮电动车的相关新规
虽然三、四轮电动车数量不及两轮电动车多,但这类车辆主要是老年人在使用,所以电动车严格管理将对老年人的出行产生影响。江西抚州规定,9月1日起,停止对违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河南驻马店规定,从9月1日起,禁止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