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旨在解决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乱销售等“三乱”问题,从根源上清除电动自行车火灾安全隐患。
在整治行动中,台州市特别强调了对地下室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的严格要求。这些场所必须配备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火灾自动报警、防排烟等系统,并设置能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场所,才允许停放和充电电动自行车。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台州市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地方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且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将面临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则将面临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如果管理单位未能制止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的室内场所充电,消防救援机构将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因违规操作引发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