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的摩托车是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的。这是根据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的《2021石家庄市区限行规定(时间+路段)》所规定的。此外,电动摩托车也需要上牌,属于机动车,需要按规定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也需要遵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规定,不能购买不符合标准、未获得CCC认证、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的电动自行车或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后销售的充电器、锂离子电池。同时,消费者需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发生逆行、闯红灯、越线停车、在机动车道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但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因此,冀A的摩托车不能进入石家庄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