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110与122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受理范围、性质以及要求特点。
首先,受理范围上,110主要受理的是正在进行或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以及各种犯罪行为的举报和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报警;而122则专注于交通事故的报警、交通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同时还接受紧急求助以及对交警执法工作的投诉。
其次,从性质上来看,110是紧急报警电话,用于处理突发的、紧急的治安和刑事案件;而122则更多地被视为社会求助分流的处理电话,它在接到报警后会进行快速反应,处理各种交通问题。
最后,在要求特点上,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会立即进行处理,并直接指挥公安机关各单位和出警民警,实时监督指导出警过程;而122报警服务台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广大群众之间的桥梁,它在接到报警电话后会迅速组织反应,处理交通问题,并为群众排忧解难、救助危急。
综上所述,在遇到交通事故时,我们应该首先拨打122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