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将被一次记多少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将被记1分。在夜间行车时,如果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如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使用远光灯,或者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使用远光灯,或者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或者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都将被视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因此,驾驶人应该严格遵守夜间行车使用灯光的规定,确保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