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执照考试通常由四个科目组成,这四个科目的设置和评判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都是一致的。
考生需要按照科目一、二、三、四的顺序依次进行考试,只有前一个科目考试合格,才能继续参加下一个科目的考试。
以下是各科目的具体介绍:
科目一主要考察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知识。考试的题库由公安部统一制定,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本地特色的考试题库。
科目二则是场地驾驶技能的考试,其中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等项目。部分城市如上海,科目二还包括了隧道行驶、停车取卡、窄路掉头、紧急停车等九个必考项目。
科目三为道路驾驶技能的考试,涵盖了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一系列驾驶操作。
科目四则专注于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