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上户并非必须本人到场办理,也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完成。
这一规定为那些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办理的车主提供了便利。
根据《机动车辆登记规定》的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所有人有权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辆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辆登记证书除外。
对于因死亡、出境、疾病、伤残或某些无法抗拒的原因而不能亲自到场的车主,他们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来授权代理人进行代理申请。
在代理人代为申请机动车辆登记和业务时,需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这一规定确保了代理人在代为办理车辆登记和业务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也保护了机动车所有人的权益。
因此,车主在选择代理人代为办理时,应确保代理人具备合法身份和授权,并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