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私家车而言,年检周期是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来确定的。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在6年内,是不需要进行年检的。如果车辆使用年限超过6年但不满10年,那么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年检。如果车辆使用年限超过10年但不满15年,那么每两年需要进行一次年检。
如果车辆使用年限超过15年,那么每6个月需要进行一次年检。对于营运载客汽车而言,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在5年内,那么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年检。如果车辆使用年限超过5年,那么每6个月需要进行一次年检。
年检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
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所有登记是否与车况相符,有无变化,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手续;
号牌、行驶证及车上喷印的号牌放大字样有无损坏、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是否需要更换;
大型汽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门两边用汉字仿宋体喷写单位名称或车辆所在的街道、乡、镇名称和驾驶室限坐人数;
货车后栏板(包括挂车后栏板)外侧是否按规定喷写放大2~3倍的车号,个体或联营户的汽车,门的两侧是否喷写有“个体”字样;字迹要求清晰,不得喷写单位代号或其它图案(特殊情况需经车管所批准)。
如果车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方可进行年检:
车辆状况与行驶证、档案记载不符者;
号牌、行驶证破损不全、字迹不清或自行仿制号牌者;
车辆改装、改型、技术改造未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者;
未按照规定喷写单位名称和号牌放大字样者;
未按照规定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者;
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和保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