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具体而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包括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高速收费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细节需要根据当地规定来确定。
春节:免费时间为2月9日(除夕)00:00至2月17日(正月初八)24:00,共计9天。
清明节:免费时间为4月4日00:00至4月6日24:00,共计3天。
劳动节:免费时间为5月1日00:00至5月5日24:00,共计5天。
国庆节:免费时间为10月1日00:00至10月7日24:00,共计7天。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春节:免费时间是从2月15日(除夕)零时开始,至2月21日(正月初六)24时结束,共7天。
清明节:免费时间是从4月5日零时开始,至4月7日24时结束,共3天。
五一节:免费时间是从4月29日零时开始,至5月1日24时结束,共3天。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免费通行时间仅适用于7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车。对于超过7座的车辆或其他类型的车辆,可能不适用这些免费政策。同时,免费通行时间是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而不是进入或通过收费站的任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