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后,其车牌在原车辆使用一年以上,可以保留两年。以下是机动车号牌管理政策改革的相关介绍:
改革前的政策规定,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需要,原机动车号牌要使用超过三年才可申请保留;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改革后的政策规定,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需要,原机动车号牌使用一年后即可申请保留;保留原号的申请时限为自原车转让或报废后一年内可以提出。
新政策的核心内容是:机动车号牌使用超过一年就可申请使用保留原号牌,保留原号的申请自原车转让或报废后一年内可以提出。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简化机动车号牌管理政策,为车主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