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驾车直行通过路口时,驾驶员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进行示意,以确保行车安全。
这种灯光使用不仅适用于直行,还包括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在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或是遇到超车、紧急情况时,除了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还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以充分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
当车辆行驶至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需遵守一系列规定。例如,在标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按指示方向驶入相应车道;准备进入环岛时,应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左转时,应靠近路口中心点进行,并打开转向灯,夜间还需开启近光灯。此外,遇到放行信号时,应依次通过;遇到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外,无停止线时则停在路口外;同车道前有车辆等待放行信号时,应停车等待;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应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