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标准的实施始于2008年7月1日,这是我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历程中的重要节点。从这一天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强制实行更为严格的“国三”排放标准,对所有汽车生产企业,尤其是商用车领域的客车生产企业而言,这既是一次严峻的挑战,也是转型升级的机遇。环保标准的提升,不仅推动了汽车行业的技术革新,也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三排放标准在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方面设定了明确指标,包括HC、CO和NOx的排放数值分别控制在0.2g/km、2.3g/km和0.15g/km以下。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标准并未对PM(颗粒物)排放做出具体要求。此外,国三标准与欧洲Ⅲ号排放标准在污染物含量方面保持一致,但更为严格的是,新车需加装OBD(车载自诊断系统),以确保车辆在运行过程中能够实时监控并调整排放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