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头,即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通过明确的掉头标志,向左或右后方拐弯前行,改变行驶方向。在进行掉头时,驾驶员需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并将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30公里以内,以确保不会妨碍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
在以下情况中,车辆可以进行掉头:
首先,当路口设有调头指示标志时,车辆可以按照标志指示进行掉头。若路口设有调头信号灯,则需按照信号灯的指示进行。在没有信号灯的情况下,驾驶员需在确保不妨碍其他通行车辆和行人的前提下进行掉头。
其次,如果路口没有明确禁止调头或左转的标志,车辆也可以进行掉头。但需注意,这里的“没有明确表明禁止调头”指的是路口没有“禁止调头标志”、“禁止左转标志”,且路中央不是实线。
另外,黄色网格线区域也可以进行掉头,但需确保该区域未设路中隔离护栏。若路口设有掉头信号灯,则需按照信号灯的指示进行掉头。
在掉头过程中,驾驶员需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要观察路面标线,实线区域禁止掉头,需继续前行寻找合适的掉头地点。
其次,如果前方设有“禁止左转”的指示牌,即使未提及禁止掉头,也不能在该路口进行掉头。
再者,掉头必须在最内侧的左转车道进行,如果在第二条左转车道,则不能进行掉头。
最后,掉头时必须先让直行的车辆通过,确保不会干扰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否则将承担全部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