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左转车辆行驶轨迹长,如果右转车辆不让左转车辆先行,会导致左转车辆长时间停在路口中间,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因此,从整体考虑,右转车辆应该让左转车辆先行。
右转和左转是相对于对向行驶的车辆来说的概念。当一辆车向右转,另一辆车向左转,然后驶入同一个路口时,右转车辆应该让左转车辆先行。根据交通规则,如果因为右转车辆没有让行而与左转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右转车辆将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当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通行:
1.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让右侧道路的来车先行。
3.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应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让右原则是指,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时,左侧车辆应让右侧车辆先行。这是因为国内驾驶位置在左侧,左侧车辆的视野范围大,容易提早发现右侧车辆,而右侧车辆视野范围小,因此理应被让行。同样,如果因此发生事故,左侧车辆应承担全部责任。
转弯让直行原则是指,道路行驶过程中,向左(右)转弯的车辆应为直行的车辆避让。这是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而转弯车速度较慢,车流相对较小。因此,转弯让直行可以减少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