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驾驶会车时,为确保行车安全,需在距离对向来车约150米处切换至近光灯。若遇到急弯路段或对方车辆未主动调为近光灯,可交替使用远近灯光以提醒对方。
在没有良好照明或根本没有路灯的道路上,应提前在约150米外选择会车地点,并与对面车辆协同使用远近灯光。若对方开启远光灯,则应使用近光灯以避免眩光;当对方使用近光灯时,可切换至远光灯以增强自身照明。
在会车过程中,若对面车辆在150米内未调整灯光,需通过交替使用近远光灯来提醒对方。此外,为避免对面司机因强光而看不清路况,建议在距离对面来车约150米时,将远光灯切换为近光灯或防眩目灯。
在照明条件良好的道路上会车时,应提前关闭远光灯并切换至近光灯。当双方车辆开始交会后,可关闭近光灯,仅开启小灯或示宽灯以降低光线强度。待对方车辆灯光透过驾驶室后,再开启近光灯继续行驶,以确保双方司机都能清晰判断路况并保障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