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牌的车辆可能符合国四或国五排放标准。具体来说,2014年是国五标准实施的第一年。在此之前,2010年12月21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制实施日期的复函》,规定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即车用柴油发动机)与汽车的国四标准实施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起,不满足国四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新车(指柴油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不满足国四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新发动机不得销售和投入使用。在2013年9月17日,环保部发布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即国五标准。2013年9月份,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施轻型车国五排放标准,此后2014年4月30日起,上海市也开始对在该市办理注册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以及在该市使用的公交、环卫、邮政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2014年上牌的车辆有可能是符合国四或国五排放标准的,具体取决于该车在哪个城市上牌。对于其他地方,车辆仍然符合国四标准。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5月1日后销售或转入的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车辆,停止办理注册登记。如果车辆在北京或上海上牌,则需符合国五标准,否则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