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并没有固定的报废年限。
当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后,国家会引导报废。
如果汽车的行驶里程超过这个数值,但仍然符合检测标准并可以继续使用,那么需要每年进行4次上线年检。
如果车辆检验不合格,将实行强制报废。车辆报废的具体流程包括:
首先,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需要填写表格并加盖车主印章;
其次,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然后,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接着,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最后,车主需持变更表、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