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报废年限取决于车辆的用途和类型。对于家用汽车而言,没有使用年限限制,但行驶60万公里后将引导报废。小型和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为12年,公交客运汽车为13年,专用校车为15年,而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为20年。
为了报废一辆汽车,车主需要按照以下流程操作:首先,车主需要填写申请表并进行登记审核。如果车辆符合报废标准,车管所将开具报废通知书。接下来,车主需要将车辆送到指定的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处理,并在企业对车辆进行解体并拍照。最后,车主需要核对表格并签字,回收牌证,然后将车辆的报废登记上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