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的写法如下:
1. 首先,需要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和住址;申请人姓名、申请日期。例如:某某法院,申请人(姓名),年月日。
2. 其次,需要陈述事实和理由。简要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例如: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 接着,提出具体的请求目的。最好按照法律规定的几种执行措施,提出具体请求,以供人民法院考虑。例如:请求法院依法查封、扣押、拍卖被申请人的财产,以实现申请人的债权。
4. 申请书尾部,由申请人签字。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要准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也必须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如果被申请人认为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