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照是车辆在未正式上牌前使用的暂时替代牌照。然而,一些驾驶人却误以为临时牌照可以随意使用,甚至在其过期后仍携带上路。这种行为实际上属于“无牌裸跑”,一旦被交警查处,将会面临严重的处罚。
近日,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就查处了两起携带过期临时牌照上路的违法行为。一起发生在4月15日10时,一辆未悬挂牌照的小客车在快速路南昌桥被交警拦下。经检查,该车放置的临时号牌已过期多日。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另一起发生在当天15时30分左右,在中环线与贵州路交口,交警拦检了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轿车。车主起初称还未正式上牌,但交警检查发现其临时牌照已过期。车主谎言被揭穿后,又声称其机动车牌照已经核发,但由于不会安装才使用临牌“救急”。最终,这位车主也被处以同样的罚款和记分处罚。
涉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以及不按规定悬挂或安装号牌等。《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
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注意临时牌照的截止期限,切勿携带逾期临时牌照上路。同时呼吁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