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卡里的钱是可以取出来的。用户可以通过ETC挂失注销的方法将ETC卡里的钱取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个人用户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ETC电子标签前往原ETC办理网点注销。如果是个人代办,还需要携带代办人身份证、ETC用户身份证和代办委托书前往原ETC办理网点注销。
单位用户需要携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ETC设备和单位介绍信到原ETC办理网点注销。如果单位用户名下拥有多辆车,只注销其中一部分,注销ETC卡余额会自动转入该用户帐户,可以分配至用户名下的其他车辆使用。如果要注销所有车辆,ETC卡余额会自动转入该用户帐户,再注入用户提供的银行账号内,从而实现ETC余额提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过早把ETC卡注销,银行会收取ETC设备成本费。各大银行的ETC规定如下:
中国银行要求ETC需使用2年,否则收取400元的OBU(电子标签)设备费;
华夏银行ETC借记卡使用不满2年解约需承担300元电子标签成本费;
交通银行规定,5年内注销ETC车载设备或解除太平洋卡ETC业务协议的,收取150元的违约金;
邮储银行对使用ETC不满3年的用户,收取130元设备成本费;
中信银行对2年内解除ETC协议的用户,收取电子标签成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