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号过户新规定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是,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 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如果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在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或者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况,将不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