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增驾B2后确实存在实习期。在这段实习期内,驾驶者若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则不受实习期规定的限制。然而,若驾驶新增准驾车型的机动车,则需要遵守实习期的相关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第七十五条,实习期内驾驶者有一些特定的限制。首先,他们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定类型的车辆。此外,他们也不得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同时,实习期内的驾驶者不得牵引挂车。
另外,如果实习期内的驾驶者需要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他们必须由持有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但请注意,如果驾驶的是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那么陪同的驾驶人只需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即可。
尽管实习期内存在这些限制,但驾驶者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若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则不会受到上述限制。